1. 客房公共区
1.1. 客房区电梯厅至客房门步行距离≤35m。
1.2. 位于两个消防出口之间的客房至外部出口或楼梯间距离≤30m;
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客房至外部出口或楼梯间距离≤15m。
1.3. 客房区走廊净宽≥1.8m。
1.4. 客房电梯厅开口不得直接面对客房门。
1.5. 除客房门处有玄关外,不能在走廊尽端开客房门。
1.6. 客房门后退走廊宜 300mm;客房内不能设置设备门、管井门等。
1.7. 客人从地下停车场进入酒店时,宜从地下二层通过核心筒客梯进入;若从地下一层进入时,应与酒店后勤卸货区保持一定距离。
2. 客房区
.2.1. 在设计有阳台时,阳台宽度(进深)≥1.0m;阳台不得使用水平栏杆,栏杆高度≥1100mm,栏杆净间距≤100mm。
2.2. 不少于 70百分之的客房卫生间面积应≥8 ㎡。
2.3. 不少于 50百分之的客房卫生间淋浴、浴缸、马桶分隔。
2.4. 客房衣橱尺寸≥550mm×1100mm。
2.5. 六星酒店客房或酒店标准间客房面积≥45 ㎡时,设步入式衣帽间;套间设步入式衣帽间,套间同时应设封闭式厨房。
2.6. 客房卫生间降板区与卧室区相接处不设梁,降板区采取折板结构形式。
2.7. 酒店应设无障碍(残疾人)客房,其卫生间设一个直径至少为 1.5m 的未占用地面区域,以便能操纵轮椅。
3.3. 行政层
3.1. 行政酒廊面积不宜过大,根据酒店品牌,一般为 5~6 开间(房间)为宜,主入口宜邻近电梯厅口,且尽量不靠近客房门口,备餐区出入口宜邻近核心筒后勤出入口。行政酒廊设有接待区、会议区、休息区、用餐区、备餐区等。
3.2. 酒店设 2~3 个部长套,一室两厅,且至少两个套间应与一侧的标准间通过客厅双向双门连通。
3.3. 总统套房以 5~8 间标准间面积为宜,内含玄关、客厅、餐厅、备餐区、书房、主卧室、夫人房等;总统套的主人房和夫人房分别对公共走廊设置单独入口,设计为可男女主人房单独销售的形式。